住院须知
1 、您应向医务人员详尽地如实提供您的健康情况 ,既往患过疾病及诊治经过 、药物过敏史及近期是否到传染病疫区等 。
2 、根据法律规定 ,在医疗活动中如需要进行特殊检查 、特殊治疗 、手术 、实验性医疗等情况时 ,应当由您或您的代理人签署同意书 。为切实履行您的知情同意权和实施保护性医疗措施,请您慎重考虑 ,认真签署知情同意书等规范文书 。这些文书一经双方自愿签署 ,就具有了相应法律效力 ,对您正确行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。
3 、您应遵从医师的医嘱和配合治疗 。
4 、您应按时足额缴纳医药费用并按医嘱出院 。
5 、当您身体出现不适情况(胸闷 、憋气 、心慌 、呼吸困难 、烦躁 、头晕等病情变化)及生活需护士帮助时 ,请随时使用床头呼叫器呼叫医务人员 ,我们将及时为您提供医疗 、护理服务 。
6 、查房 、治疗时间请您 不要离开病房 。不得在病室内玩扑克 、大声喧哗及从事其它娱乐活协 。
7 、住院期间未经医师同意请不要擅自离院及外宿 ,以免发生意外 。
8 、住院期间未经主管医师及医院同意不得到院外就医 、购药及私自采取其它治疗手段。
9 、为确保安全 ,严禁在病区 、病室内吸烟和使用电炉 、酒精炉 、煤油炉。未经科室许可 ,请勿将家用电器带入病房使用 。
10 、患者个人的机密文件 、现金 、证件等贵重物品 ,请自行妥善保管或请家属带回保管 ,防止丢失 。
11 、患者及亲属应遵守医院制定的探视制度 ,未经主管医师同意患者不得将来探视的人员自行留宿或陪床 。
12 、您不应要求医务人员提供虚假诊断 、虚伪病假证明书或虚伪发票 。
13 、您不应随便浪费医疗卫生资源 ,例如丢弃 、虚开药品或医用卫生材料等 。
14 、您在发生医疗纠纷后应保持理智 、冷静 ,按照法律规定程序处理 :可与医院协商解决 ,或申请卫生行政部门调解处理 ,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,但绝不能扰乱正常医疗工作秩序 ,更不能殴打医务人员和损坏医院公共设施和财物 。
15 、为保护其他患者及医护人员的权利 ,您还应遵守医院所制定有关管理规定 ,自觉维护正常的医疗工作秩序 。